女娲
基本信息
姓名 | 女娲 | 性别 | 女 |
别名 | 女希氏、有蟜氏、风里希、凤里牺、娲皇 | ||
档案编号 | Gods-9 | 等级评价 | 天甲 |
生卒 | 不详 | ||
种族 | 神祇 | 民族 | 华夏 |
所属组织 | 无 | ||
职业身份 | 创生神明 | ||
主要事迹 | 造物造人,补天救世;社稷福神,先灵圣贤;女皇之治,制乐立媒 |
上古神话
女娲,据考古出土的文物遗址、遗迹和彩陶纹饰提供的史前人类与洪水抗争及对生殖崇拜的生活印迹信息,究其历史文化根源,在于原始母系社会女性崇拜观念的遗传。
称号亦有娲皇、灵娲、帝娲、风皇、女阴、女皇、女帝、女希氏、神女、阴皇、阴帝、帝女等,史记女娲氏,风(或为凤、女、云)姓,是古代传说中的大地之母。
一说她的名字为风里希(或为凤里牺),是中国历史神话传说中对万物救助巨大的一位上古女神。相传她是华夏族的母亲,她慈祥地创造了生命,又勇敢地照顾生灵免受天灾,是被民间广泛而又长久崇拜的创世神和始母神。她神通广大化生万物,每天至少能创造出七十样东西。
传说女娲用黄土仿照自己造成了人,创造了人类社会。还有传说女娲补天,即自然界发生了一场特大灾害,天塌地陷,猛禽恶兽都出来残害百姓,女娲熔炼五色石来修补苍天,又杀死恶兽猛禽,重立四极天柱,平整天地。另外传说女娲制造了叫一些叫笙簧、瑟、埙的乐器,于是人们又奉女娲是音乐女神。记载中她替人类建立了婚姻制度,使青年两性相互婚配,繁衍后代,因此也被传为婚姻女神。女娲看到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单调,产生怜惜之心,化甘露为酒,赐给百姓。百姓饮之醇美,解劳顿,舒筋血,百姓感恩戴德,以酒敬女娲,后来成为礼仪,女娲又被尊为礼仪之神。
女娲神话具有双系性。第一系是作为创世女神的女娲,以神灵的形象出现,被称为人类之母与大地之母。第二系是作为上古贤王的女娲,以人类的形象出现,是母系氏族首领与上古三皇之一。
历史地位
女娲是中华民族的共同人文始祖,是中华民族的母亲。女娲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内容丰富,是史前文明和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也是已经开展的中国史前文明探源的重要研究对象。
先秦文献古籍《史籀篇》《楚辞》《山海经》和秦汉以来的《礼记》《汉书》《淮南子》《风俗通义》《帝王世纪》《独异志》《路史》《绎史》《史记》等史料都有关于女娲的记载。在整个古文化系列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人类发展史和民俗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一是有突出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是传承华夏文明和民族精神的重要史料;二是具有增强民族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三是对增强创业精神、充实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促进文化交流具有重要作用;四是体现了奇特的民间、民俗文化现象,对人生礼仪、人类生存、文化传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女娲的地位时有变化,有时在三皇之上,有时在三皇之内,有时在三皇之下。据说原因有三:
- 一、神话传说中女娲化生万物,地位非常高,在三皇之上;
- 二、传说中伏羲、女娲既为血亲又为夫妻,均为一家人,列入三皇时有时两个人都选中,有时只选一人作为代表,具在三皇之中;
- 三、《尚书》在经书中的显赫地位使得它所宣传的伏羲、神农、黄帝三皇观点为大多数人认可,而且女娲所在的是母系社会,之后是父系社会,以男为尊,所以在三皇之下。